常德新闻网9月3日讯(通讯员 李恩堂)近日,市地震局根据《防震减灾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的要求。
为把专项效能监督工作做细做好,该局结合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市教育局等10个单位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精神,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专项效能监督工作进行了自清自查自纠,对目前市区部分建设工程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或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审批的企业、单位主动上门热情服务,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与此同时,该局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大专项效能监督力度。一是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加强《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开展法制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四是对全市建设工程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或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审批的企业和单位,做到热心服务、耐心解释,使《防震减灾法》普及到社会各个层面,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近期,有2个企业、26所学校在该局进行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编辑:李念念) (编审:张崇尚) (签发:熊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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